6月17日晚,中国足协裁判委员会评议组开展了本赛季第十四期裁判评议工作。本次评议共涉及12个判例,经过认真讨论,评议组认定其中两个判例在主要判罚决定上存在错漏判。
本期评议会以视频会议形式进行,特邀中足联代表、中国足协纪检人员,以及两名来自社会与媒体界的足球社会监督员列席旁听。会议采用评议组成员集体讨论和单独发表意见相结合的形式,对每一起判例进行深入剖析,得出以下评议结论。
判例一:在中超联赛第14轮浙江俱乐部对阵上海海港的比赛中,裁判员在VAR介入后取消了一个进球。评议组认为,攻方在争抢时并未对本次进攻产生影响,VAR介入有误,进球应有效。裁判员在场回看后取消进球的决定被认为错误。
判例二:同样在中超联赛第14轮,河南俱乐部对阵成都蓉城的比赛中,裁判员判罚了一个球点球。评议组认为,成都蓉城队员的争抢动作属于草率犯规,但并未达到鲁莽的严重程度,故裁判员判罚球点球的主要决定是正确的。然而在指出该犯规不应出示红黄牌的同时,也认为裁判在某些判罚尺度上的掌握有待加强。
对于其他判例,评议组也逐一进行了分析。在广东广州豹与苏州东吴的比赛中,苏州东吴5号队员在封堵对方射门时手球,评议组认为应判罚手球犯规并判罚球点球;在女超联赛中,上海农商银行女足与江苏无锡女足的比赛中,江苏无锡女足的某次防守动作应被判为犯规并判罚球点球等。
此外,对于一些争议较小的判例,如中乙联赛的进球、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五届运动会女子足球U16组别比赛的球是否过门线等,评议组也给出了明确的意见。
值得一提的是,在中超联赛武汉三镇对青岛海牛的比赛中,青岛海牛7号队员的严重犯规动作被认为应出示红牌罚令出场,但裁判员未予处罚,VAR也未介入。对此,评议组认为这是清晰明显的错误决定。
中国足协表示将继续秉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积极接受各俱乐部的反馈和申诉意见。对于此次评议中发现的错漏判案例,将进行内部处罚并针对重点判例及社会关注度高的典型判例开展评议,向社会公布评议结果。同时也会统一判罚尺度,提高裁判员的专业水平,为足球比赛的公正进行提供保障。
下一篇:徐亮:国脚薪资与成绩无直接关系